散文之短
采诗
两年前,在《福州晚报》上发了篇小品:《三毛的姓名》,当时我很不高兴,因为编辑把我的“大作”删了一段。现在再细细反思,似乎觉得:编辑能把来稿删短并非易事,而作者执意把散文写短且有内容,更是一件极要功力的事。
现代文学史上,仿佛只有一位大家,自那次论战之后再不写长文而专攻短文,他就是周作人。作者在解放初发表于上海《亦报》的七百五十六篇短文,其中竟有七百篇不超过六百字。在短短的六百字里写出货真价实的内容来,决非是事。
周作人谢世之后,似乎北方专攻短文的作家不如南方,南方不如香港,香港日晚报副刊上的“专栏”、“方块”、“框框”等,专登几百字的短文已成惯例。据说,这种写短文的风气在香港越来越盛,已有短至二百字的专栏,且有越来越短的趋势。
国内尽管从解放初就有人大声呼喊:“短些再短些”,但时至今日,提倡写几百字文者并不多。像《青春》月刊征集五百字文大赛,总算是有胆识的独创吧,再如《新民晚报》专栏作家:一张,把自己的文章每每限在一张稿纸内的挑战性精神,大概仅此一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