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西安国药厂党委书记云鸿儒,利用职权挪用公款6.35万元,前不久被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1938年5月20日,云鸿儒为自己购买熊胆,擅自挪用厂劳司公款2.35万元。之后,又于6月11日和16日勾结厂财务科副科长陈国权,先后两次共挪用厂里公款3万元。同年9月,云和陈再次挪用厂劳司1万元,将公款借给私人用以购买小轿车。此外,他们还采取空对空倒票加价的虚假手段,把5425元的公款据为己有,构成了贪污罪和挪甲公款罪。(范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