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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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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厂长史德平

眉县食品厂厂长史德平在企业的经济活动巾,走得端,行得正,在一次次回扣面前不动心,7个月为国家节省资金7400元,被职工们称为“我们信得过的厂长”。

53岁的史德平是在去年5月县商业局的公开招标中承包眉县食品厂的。他当厂长后,给自己约法三章:不搞特殊化,不违反财务制度,不违反厂规厂纪。在频繁的经济交往中,一些外地来的采购员为了让该厂多订购他们的货,时常提出给史厂长一定的回扣,史德平都一一拒绝,坚持照章办事。一次,驻甘肃某部属企业机电分厂一位姓张的女采购员来厂推销罐头瓶盖,私下对史厂长说。“你可以按我们的上浮价多订些货,然后每只回扣2厘,你可得600多元。这钱由我给你送到手,别人不会知道。”史德平严肃地对她说:“这钱是全厂二百多名职!工辛辛苦苦用汗水换来的,我们都是国家企业,怎么能干这种事!”说完,他果断地按规定价格订了30万只罐头瓶盖。不久前,史德平一人到宝鸡某私营纸箱厂去订购6万个罐头包装箱,对方提出要他按较高价来订货,然后每个给8分钱回扣,共给他4800元的回扣费。史德平再一次予以拒绝,分文未取,使在场的人很受感动。

(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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