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职工死亡后,子女顶替手续是否必须在当年办理?请告诉政策依据和文件编号。
柞水王智宏
王智宏同志:
省政府在《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改发(1986)148号文件中第二条对此有具体规定:职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职工,在其死亡或办理退休手续的当年,均可按原规定,终过考试或考核,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