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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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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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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做”好

阎铮

过去生意经中有一条叫“先尝后买”,现在广告制作中也出现了别开生面的“先尝后拍”,可谓广告消费者的一大福音。

老演员凌元在应邀为“京南酱油”拍广告片时,为慎重起见有言在先,要“先尝后拍”。尝后果然品质纯正,酱香浓郁,于是欣然出马。看了这样的消息,笔者为凌元的“慎重”叫好,更为他对广大消费者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

现在,各种宣传媒介中的广告可谓丰富多彩,琳琅满目。然而客观地说,能像凌元这样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用“先尝后拍”这种求实方法对要拍广告片的产品进行检验者可谓凤毛麟角。消费者是信任广告宣传者的,但有的广告则各实相悖。例如有的演员宣传某种化妆品,人们使用后效果差而副作用大;有的演员在广告上说:“我用过许多冰箱,××(容升)牌是最好的”,其实这种冰箱质量并非“最好”,何故?概因宣传者并未用过她所宣传的产品,只不过是按照厂家事先安排好的场面照本宣科而已,可谓言不由衷。

于是笔者想到,酱油可以“先尝后拍”,其它产品广告为何不能“先用后做”呢?“先用后做”为广告制作者提供了检验产品质量的条件,提高了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有助于抵制伪劣商品通过广告对广大消费者造成危害。因此,“先用后做”的办法值得称道。

可惜目前绝大多数广告还未能做到“先用后做”。其实,如果你的产品质量可靠,不妨让广告制作者“先用后做”。而某些伪劣产品在“先用”的检验面前也会露出“卢山真面目”。广告制作者对产品心中有底,消费者又何至于受虚假广告之害呢?

“先用后做”的精神堪赞,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办法。为了提高广告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先用后做”值得广大广告制作者效法而行,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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