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坚持上门服务 设立联络站 带训法律人才
我省各级法院主动为大中型企业服务
本报讯 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积极主动地伸出有力的法律之手,经常性地多方面地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帮助,为我省搞活大中型企业,振兴经济出了把力。
我省大中型企业较多,尤其是军工大企业数在全国居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企业的交往日益繁多,各种纠纷也随时可能出现。鉴于此,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近几年来,为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发展,坚持深入企业上门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先后下到2300多个国营大中型企业,调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登记企业债权债务,大力协助清欠,召开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抽查已签订的经济合同,解答法律咨询,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渭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还召开了经济审判工作如何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服务会议与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法律服务途径,向企业提出建议。
各级人民法院还坚持为企业带训法律人才,解决企业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咸阳市渭城区法院等先后安排企业有关人员到法院实习,直接参与办案,由审判人员具体的传、帮、带。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等还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经济合同法》等与企业关系最紧密的60多条规定汇集成册,发给企业有关人员。几年来,各级法院已为企业培训法律人才2100多名。
设立经济审判联络站和经济调解中心,适时做好案前疏导工作,是各级法院为大中型企业服务所做的又一项工作。近年来,各级法院与多个企业建立了经济审判联络站和经济调解中心,使法院可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纠纷信息及时进行调解。1992年至今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全省各级法院通过案前疏导已解决了1412件经济纠纷,使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讼累和花费,可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