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全总副主席章瑞英指出:
三项制度改革重在调动职工积极性
牛正民
前不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章瑞英在国家劳动部、人事部、体改委、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全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企业的任何一项改革都应有效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在进行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时,需要进一步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始终把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改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依靠职工群众,把广大职工群众真正当作改革的动力,而不是把职工作为改革的对象。要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但要给群众知情权,而且要经常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改革政策和方案。
二、企业改革要坚持稳中求进,充分考虑绝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要互相配套,同步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要与工资制度的改革相适应,做到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费用,保证改革的结果在总体上使大多数人受益。对于借改革之名任意加班加点、无理辞退职工、打击报复等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地予以纠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企业工资和奖金的分配,要坚持公开、合理的原则。我们主张,国有企业对工资、奖金等分配制度的改革,可以实行多种适合本企业的分配办法,但必须坚持科学、公开、合理的原则,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