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顾问:
您好!我曾于1978年9月经考试应聘为中学民办教师,1980年11月接班顶替并经考试应聘为小学教师。1983年调入现在的工厂当工人。请问:我的工龄应如何计算?
宝鸡匡国伟匡国伟同志: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我查阅了国家教委(1986)教计字179号文件《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其中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含招收、子女顶替继续当教师的),其连续工龄与参加工作时间从最后一次经批准担任民办教师之日算起。如果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民办教师,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