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实行公司化管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最佳选择
崔建平
我国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使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达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必须从企业体制改革人手,尽快实行公司化管理,使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其原因有四:
一、实行公司化管理体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的商品经济,企业的生产要素靠市场取得,生产销售靠市场决定,经济效益靠市场评价。同时,市场经济又是开放的商品经济,包括开放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按照国际市场经济中通行的准则和惯例,工厂一般只作为单纯的生产单位,不利于进入市场竞争。而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这种双重身份的公司化管理体制,却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实行公司化管理体制是扭转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状况的需要。公司化有利于实现政企分离,摆脱国有企业由于行政性束缚过重和内在激励不足而缺乏活力的困境,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三、实行公司化管理有利于消除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大锅饭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这是因为企业在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公司法人资产的基础上,为真正实现企业的自负盈亏直至破产提供可能性,从而保证国家和企业的权益不受侵犯。并保证企业经营者有职、有权、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的自主经营。
四、实行公司化管理为企业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建立公司化管理体制,仅仅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始,是为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促进资本配置的合理化所做的基础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使公司化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形成良性循环。
当然,要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化管理体制并非易事,它是体制改革中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但要克服多年来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惯力,还要解决大量的政策和社会问题,比如界定产权关系首先要进行大量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同时还要加快劳动、医疗、住房制度的改革,使之逐步转为社会化服务,从而解脱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沉重负担,使之能轻装上阵,参予市场竞争。
(作者系西安秦川机械厂工会民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