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
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本报讯 针对我省小煤矿乱挖滥采浪费资源和事故频繁伤亡严重的状况,最近省政府批转了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等机关的意见,要求各地贯彻执行。这次清理整顿的主要对象是省内现有的个体煤矿、小体联办煤矿、乡村集体小煤矿等,重点清理整顿侵蚀国有煤矿井田的小煤矿。
省政府文件指出,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省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一律停止开采。对拒不停止开采的,要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但不具备办矿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的,限期一年内达到办矿条件,由劳动部门按照《陕西省乡镇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实施细则》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发给安全生产合格证,不合格者由发证、发照机关吊销证、照,供电部门停止供电,运销部门停止运销。
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越界越层开采,特别是进入统配和地方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进行采煤的小煤矿,要根据国发(1988)18号文件的规定逐—作出鉴定,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没有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进入国有煤矿井田内开采的小煤矿,一律关闭填实,不予经济补偿。
对危及国有煤矿安全生产,进入重要建筑物以及河流、公路、铁道保安煤柱内的小煤矿,要无条件关闭。否则,按照《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关闭。本报记者桂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