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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2月25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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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需注明“工人身份”

孙晓

在某县政府任命一批企业领导人的文件中,有关工作人员在被提拔的个别人员姓名之后注明“工人身份”四个赫然字样。对此,笔者既感到诧异,又感到迷惑不解。

把一些在生产岗位上具有生产实践经验,又有管理才能的优秀工人提拔起来,担任企业领导职务,无疑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这对于目前普遍为工人阶级地位下降而感到忧虑的人们,尤其是一线工人本身来说,自然是一种慰籍。但是,在那些被提拔的工人姓名之后留下一个“尾巴”,不知是要使他们同其他原属干部身份的有所区别,还是给人们仅仅以象征性感觉?不管别人如何看,在我看来,好像是喝下了五味子汤——酸辣苦甜都有。

笔者认为,在委任状中,给个别企业领导人姓名之后注明“工人身份”的做法是同改革观念相悖的。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不管是干部还是工人,凡思想觉悟高、有能力者,均有机会被提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与此同时,在使用、考核其实蹟时,还应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平者下”的原则,造成一个正常的和健康的优胜劣汰社会环境,以保证我们的企业活力永驻。这样,就完全没必要留一个尾巴,让那些被提拔的工人老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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