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晚报》讯 第三次全国住房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对个人购买公房的最低价格确定了标准,即个人负担部分不低于本地区家庭年均工资收人的3倍。
房改会议提出,今年房改的主要政策之一就是合理确定售房价格,既要注意价格过高,也要防止低价出售公房,目前个人负担部分应不低于本城市、本地区家庭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今后要逐年提高,2000年争取达到4倍左右。对以微利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原则上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