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4年01月20日
头版
01

发挥就业体系功能促进失业者就进

劳动部推出“再就业工程”

据经济日报消息 为改变目前单纯依靠企业救济困难职工的状况,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劳动部最近推出“再就业工程”。

“再就业工程”的目标是,转变就业机制,运用失业保险金的经济杠杆作用进行激励和调节,促进失业人员重点是长期失业者再就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失业6个月以上者,根据本人情况要求其参加:(1)职业指导座谈会。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每月定期召开,为失业者介绍职业信息、求职方法等,指导其制汀再就业计划、措施,对参加并得到提高者,优先推荐就业;对无故不参加者,停发救济金。(2)转业训练。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在所属就业训练中心或社会的培训机构接受转业训练,对考核合格者,优先介绍就业;对无故不参加者,停发救济金。

二、对夫业12个月以上者,要求其进一步参加;(1)求职面谈和工作试用。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请企业个别面试,对被招用的,将救济金部分或全部拨付企业作为支付工资的补贴;对已具备条件但企业还未确定招用的可以试工,试工期1—3个月,其间工资主要由企业支付,不足部分以救济金补足。试工合格者由企业择优选用,不合要求者退回。无故小参加者停发救济金。(2)生产自救。参加上述活动后仍不能就业的,组织其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三、对关停企业中经批准发放救济金的职工,一般只发放3个月,并要求根据本人情况参加上述活动,直到重新就业。对无故不参加名,停发救济金;参加而未实现救业者,可延长发放3个月。

四、与有关部门协商在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和鼓励失业人员和厂内待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

据悉,这项工程即将在沈阳等就业服务工作基础较好,失业人员较多的城市试点,时间一年。总结经验后于1995年全面推开,并形成常年性制度。?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