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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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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内部职工配股

国家作出补充规定

新华社电 国家体改委、国务院证券委日前就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配售股份问题作出补充规定。根据规定,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批准的股票发行额度内,可按不超过10%的比例向职工配售股;公司向职工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应与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发行方式应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并由主承销机构按承销协议在承销期间进行;向职工配售的股份,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即可上市转让,但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订有多于6个月期限协议的,可按此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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