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执行“明码标价”情况良好
消费者如遇价格欺诈行为可随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本报讯 3月31日至4月5日,全省各地物价部门对各辖区内涉价涉费的国有、集体、个体工商户和行政事业性单位执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结果看,自国家3月1日起执行新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来,我省大部分涉价涉费单位都执行了商品或服务的“明码标价”,从执行程度上看,依次为:国有、集体、个体工商户。
在这次检查中,全省各地物价部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在检查中指出问题,帮助纠正,实施现场服务,发售标价签。在商业网点密集、人口流动大的区域开展政策咨询和接待举报活动。省和西安市物价检查所在对西安北大街商场、小寨农贸市场、骡马市服装一条街、炭市街副食市场、民生百货大楼、火车站广场等单位的检查中看到,货位上的商品基本达到价签价目齐全、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和标示醒目的要求。火车站广场西侧存车处,仍然存在着乱收费和不标明收费标准的现象,收费高出规定价格1至2倍,在检查中,当场受到处罚。据悉,近来我省各级物价检查部门都设有举报电话,有专人负责群众咨询和接待举报,消费者在遇到价格欺诈行为时,可以提请物价检查部门予以查处。 (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