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会不会来?
——国有企业职工自动离职现象透视
周宁光
近年来,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国有企业中的部分职工思想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端着“铁饭碗”过舒心的日子,或一纸申请扬长而去,或自动离职,“炒”了企业的“鱿鱼”。据笔者在咸阳市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查得知,从1993年元月至1994年3月底,这6家企业先后有340余人自动离职,约占这些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73%。调查表明,企业中仍有相当数量的职工跃跃欲试,寻求新的重揽职业机遇。
——劳动就业观念更新,“铁饭碗”不再诱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职工在求职择业问题上新的观念的不断撞击,使传统的“一业定终生”的就业模式根基动摇。这样,国有企业的部分职工试图通过竞争去寻揽自己称心的职业。“不辞而别——再揽职业——重新就业”成为他们单位转换岗位交流的新途径与时尚。另外,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也使部分职工如鱼得水,重新选择了自己的就业方式。
——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不惜冒“跳槽”除名风险。随着改革的力度加大,企业部分职工特别是一些有一定技术专业的中青年职工,开始以新的观念和标准重新选择职业,期望凭借自己年龄、精力和技术上的优势,重新寻找和体现自我价值。这部分职工大多是企业的业务技术骨干,他们要求离开企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了矛盾,企业不肯开绿灯。而他们已联系好接收单位或找好新的工作,急于走人。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毅然采取了不辞而别的办法离开企业。
——金钱的诱惑使人渴望多得到一些实惠。改革开放使企业职工的收入普遍提高。但有些职工注意到,社会上已经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他们或经商或承包搞个体经营,最大的特点是手中没有“铁饭碗”。同样是劳动,可人家收入比咱高,生活比咱好,心理上难易平衡。而这种“拿大钱”的愿望,在目前情况下的国有企业端着“铁饭碗”是难以实现的。于是,部分职工便经不住企业外高额收入的诱惑,不惜舍去几年甚至几十年工龄和“铁饭碗”,去圆一个“发财梦”。然而,“下海”并非人人都会游泳,在不辞而别自动离职的职工中,不乏脱离实际盲目行动者,结果事与愿违,丢魂落魄,不得不游离于社会,成为无业者,有的甚至后果凄凉悲惨。
——合同制职工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不辞而别的又一原因。劳动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职工与厂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少数合同制职工为了不承担任何责任地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采取了不辞而别,造成连续旷工的既成事实,让企业除名,最后达到脱离企业的目的。因为是被企业除名的,所以什么违约责任都一笔勾销,既省钱又省事,难怪有不少人效仿。笔者在调查中注意到,采取这种连续旷工让企业除名的不辞而别者约占企业自动离职总人数的70%左右。
——经济效益差,企业缺乏凝聚力。调查表明,职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较多的企业,大多是亏损或严重亏损,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企业效益差导致职工收入低,加之有些企业领导民主作风差,胡作非为造成职工心理上失衡,对企业失去信心。于是部分职工便千方百计寻找门路改换门庭自谋出路。某严重亏损企业半年时间就有21人先后自谋出路,他们中间有车间副主任、工会主席和技术能手,也有普通职工,为了摆脱困境,干脆拔脚走人。
面对企业部分职工自动离职,有人认为这是正常的社会现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既然企业对职工是择优录用,职工为何不能择优选择企业呢?“双向”选择合情合理。但也有人(特别是部分企业领导)认为,如此随心所欲地择业求职,受损失的只能是企业,会造成企业耗资费力培养出来的技术骨干留不住,富余人员难安置,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极不利于职工队伍稳定和良性发展。毫无疑问,这是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过程中新旧体制交替碰撞而引发的阵痛。是当今社会对于人材的一场激烈竞争,是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提出的严峻挑战!
那么,面对挑战,国有企业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