馄饨六大碗
文/柯喜堂
那年,我对女朋友说,这个礼拜天去趟省城,行不?她说,你说去就去吧。
礼拜天便坐公共汽车去了。那时的省城,远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星级宾馆,带电梯的超级大厦,抑或音乐喷泉,瀑布灯,雕塑这类装饰;不过,省城就是省城,比起县城来,自有一种“大堡子”的气度和潇洒。人多,街多,商店也多,唯一遗憾的是我兜里钱不多。平素我是最不喜进商店的,这次,却打冲锋样一气连奔了几家商店,且目光如炬专盯着成衣柜台转。末了,在一家几乎等于省城代名词的大商店里,她一边放任着光润细长的手指反复“搜索”,一边用十足内行的目光审视着,终于首肯道,就买这件吧!我应了声好,忙不迭掏钱付款后,一件已然包装好的带着人造毛翻领的男式棉大衣,便抱在我怀里了——那时,这已是我最大的奢侈品了。
回到大街上,满手新鲜地抱着那惬意物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按传统习惯,在确立了那层关系后,我和她首次逛省城,应该由我给她买衣服才不违
于礼呀!可我……我不由偷眼觑去,见
她依然柔情似水地陪在我身边,很投入地盼顾着沿街景致,眼里,脸上乃至神情间,毫无一丝儿不快。
“饿了吧?咱们吃点东西。”遇见一家老字号馄饨馆,我知她偏爱此物,边说边踅了进去。“几碗?同志。”一位年老服务员迎上笑问。“六碗!”我脱口而出。天晓得,我干吗要这么多!这种片儿汤,其实并不对我的胃口。满满荡荡的六大碗整整摆满了一桌子。我望着她,吐出一个字:“吃!”她大眼闪闪一乐,便也侠骨柔肠地落座就餐……结果,我吃了一碗,她吃了两碗,我不甘作势又端起一碗,却被她伸手拦住了:走吧,我知道你不喜吃这个的。她说,忽然抑不住地大笑起来。
…后来,妻偶尔高兴,还会提起当年那六大碗馄饨,笑我当时的狼狈样。至于我当时为什么一下子买了六大碗馄饨,她从不曾打问,我也从不去解释:世上有些事,或许还是“馄饨”(混沌)点更具回味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