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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4年09月17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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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参加民事活动的范围

秦顾问:

您好!新《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一规定为基层工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请问基层工会主要参加哪些民事活动?

西安黄社德

黄社德同志:

基层工会是我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里的组织。基层工会参加民事活动的范围相当广泛。新《工会法》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了基层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一些涉及民事活动的内容,依据这些规定,企业工会在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时就会涉及到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①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②开展有益职工身心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③保障职工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协助和监督行政方面办好职工福利事业;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等。为适应以上几个方面的需要,企业工会就会与有关单位订立参观游览、文艺演唱、兴办学校、租借体育场馆、办理保健疗养等各种合同,参与购买货物、科技协作、信贷票据等等活动,还接受拨款、赠款。所有这些都是民事活动,都可以涉及财产责任。实际上基层工会参与民事活动的范围,较之上面的内容还要广泛得多。 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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