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权利大了,担子更重了
谭贤邦
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的热潮正在各地展开。日前听一些工会干部讲:《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使工会的权利大了,但担子也重了,对工会的要求更高了。笔者对此深表赞同。
《劳动法》中绝大部分条款均与工会有关,不少条款还非常具体。比如:要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方可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等等。
近几年来,不少企业工会发挥作用较好。但毋庸讳言,也有的企业工会把工作范围仍囿于狭窄的圈子里,只是收收会费、办办舞会、抓抓球赛、搞搞救济而已。这些工作诚然要做,但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则应把工作重点放在鼓励职工履行义务、搞好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齐心协力发展经济上。否则工会工作就会失之偏颇,工会的凝聚力也会削弱。
权利大了,担子也更重了,对工会的要求也更高了。此说可谓一语中的。所以笔者认为,工会干部只有带头学好《劳动法》,全面理解《劳动法》,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工会组织才会有活力,才能在搞好“维护”、振兴企业中真正发挥好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