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依法护治“宰”
编辑同志:
当前,在一些餐馆、出租车、卡拉OK歌舞厅等服务行业及个体小摊点上漫天要价,昧着良心“宰”客坑人的现象随处可见。有的欺行霸市、随意哄抬物价,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更有甚者,竟发展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抢暗夺的恶劣地步。这些“宰”人者的胡作非为,造成了近年来市场秩序的混乱。据有关部门测算,1993年社会零售物价上升13%的总幅中,自发涨价部分为6.8个百分点,其中很大部分就是由于“宰”客者暴利经营而引发的。
这种乱“宰”顾客的行为是一种奸商行为,一种不文明、不道德的欺诈行为和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治理。我以为,首先应对从事这些行业的经营者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他们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才能争取顾客;其次要大力宣扬表彰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的好榜样好典型,树立买卖公平、童叟无欺光荣,欺行霸市、宰人坑人可耻的荣辱观和道德观;第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社会聘请一批公正廉洁的老干部老工人担任市场监督员,发现“宰”人者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甚至敲诈勒索顾客钱财者,及时向工商、税务、司法部门举报,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罚,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咸阳市鸿宾旅社总店办 王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