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华民族(四)
少数民族我国是一个团结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共有56个民族,55个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人口9300万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8%,主要居住地在祖国西北、西南和东北,占全国总面积50—60%。新中国成立后,汉族与少数民族平等互助,组成了团结和睦的中华民族大家庭。1990年,少数民族中有18个人口在100万以上,其中壮、满、回、苗、维、彝、土家族人口已过500万;傈傈、拉祜、佤、水等15个民族人口在10至100万之间;有22个少数民族在10万以下,其中,高山、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基诺族人口在1万以下。少数民族中,回、满两族使用汉语,其他53个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不少还有自己的文字。他们处居多与汉族交错,通用汉语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少数民族大多在山林、高原、草原等边陲地区,长期从事渔猎或农牧,生产方式和经济文化活动比较特殊,故宗教和自然神崇拜影响较深。藏、蒙古、裕固等民族信仰喇嘛教即藏传佛教,傣、白、布朗、阿昌、崩龙等民族信仰小乘佛教。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哈萨克等10个民族。部分彝族、苗族信仰基督教。而信仰自然神,崇拜祖先、图腾、萨满(巫)教的,在满、羌、壮、苗、佤、怒等许多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因此我国有“三月三”、“泼水节”、“火把节”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节日。中国少数民族大多能歌善舞,有着自己优秀的文化艺术传统。现在民族乐器中的笛、琵琶、胡琴等,都是他们最先创造的。少数民族创造的大量优美动人的神话、诗歌和历史传说,在中外文学史上占有一定地位。少数民族在天文、历算、医学、建筑、航海等许多科学领域出现过不少杰出人才,对推动祖国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中国人口分布极不平衡,少数民族多在地偏人稀的边疆地区,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甚差,发展也很不平衡。解放前,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现代文明几乎是一片空白。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实行民族平等、共同发展的政策,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蓬勃发展,钢铁、煤炭、石油、机械、电子、电力、化工、纺织等现代工业雨后春笋般涌现,昔日刀耕火种的奴隶、结绳记事的娃子成了工人、大学生和科技人员。新中国彻底结束了反动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欺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到80年代末,全国已有5个自治区(省)、30个自治州、122个自治县。亿万少数民族兄弟正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迈进在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道上。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