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长期病休职工,病愈要求复工时,单位要求负责医疗的医院出具可以工作的证明。请问医院有开证明的责任和义务吗?如果医院不给开证明怎办?
西安读者田文明
田文明同志:
来信收悉。职工病愈要求复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的能工作的证明,医院有责任和义务开具证明;如果医院不开证明,企业在为病愈职工办理复工时,应根据职工有无医院开具的继续休息的病体证明来判断职工能否复工,如无病体证明,则认为可以复工。百事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