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社会用字的混乱状况亟待整顿
编辑同志:
自1956年公布《简化汉字方案》,1964年公布《简化字总表》至今,已经施行了三四十年。这两个法规性的文件,受到了国内外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但是,近一时期,却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情况:用字混乱现象,可以说,随处可见。例如,有的电视台的节目中(主要是新闻和广告),电影里的台词、唱词字幕中,有些商标、说明书、音像制品中,全是繁体字,或繁简混用的情况,屡见不鲜;某些报刊上的别字,也时常出现。笔者所在单位订阅的50多种报刊杂志,没有使用繁体字的,则寥寥无几。笔者所在的汉中市,街头巷尾的宾馆、饭庄、商店、影视(剧)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些匾牌、横幅、广告等,用字混乱,极不规范;错别字现象,举不胜举。如此这般,实在令人担忧。外国人、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能够接受和使用简化汉字,那么,为啥在祖国大陆上却出现了繁体字复归,或繁简混用,错别字招摇过市的现象呢?这难道不是一种倒退吗?
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常委会的杨纪珂大声疾呼:“把那些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的牌子,统统扔掉!”他认为,“没有统一规范的语言文字,难以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嘉璐告诫说:“目前社会用字的混乱状况,必然会拖经济建设的后腿。”他们的话,多么中肯,多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啊!社会用字混乱状况,已经到了非纠正不可的时候了。
笔者企盼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全力以赴地尽快地解决这一问题。
汉中市第三中学
来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