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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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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言人重申

不允许成立私人银行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发言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我国正在组建的城市合作银行,其性质是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不是私人性质的银行,也不允许成立私人银行。

这位发言人特别强调,我国银行体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同时也发展一批以公有股为主,有小量居民人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是不允许成立私人银行。最近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合股组成的股份制银行,其中也允许有一定的个人股份,但不是私人银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为了保持金融业的稳健经营,我们不允许成立私人银行和私人保险公司。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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