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莫得罪百姓
刘新
莫得罪百姓,这是从古至今为官者首先应该坚持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七品、八品芝麻官员,人人都要以民为贵,如果得罪了百姓,是根本无法谢罪或挽救的,轻者身败名裂,重者丢命亡国。譬如桀、纣,横征暴敛,刑罚苛重,得罪百姓,在被伐被讨声中而死;秦始皇连年用兵,滥用民力,得罪百姓,死后不久,就使秦亡;隋场帝穷奢极侈,劳民伤财,得罪百姓,在农民起义声中缢杀身亡,导致隋朝迅速土崩瓦解……
莫得罪百姓,就是心里要有百姓。哀民生者,民亦复哀之;惜民力者,民亦复惜之。凡心里装着百姓者,老百姓总是不会忘记的。毛泽东曾经说过:“一切群众的实际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我们每个领导干部要眼里有群众,我们不能一方面引群众致富,另一方面对群众中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注意、不解决,让群众责之、讽之或骂之,如果这样,将是我们的耻辱。“足寒伤心,民寒伤国”,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莫要得罪百姓,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人民群众,都要首先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多为民讲话,多代民议政。且忌干“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蠢事。真正做到:爱民不伤民,不干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情,不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助民不劳民,实实在在为人民办一些实事,绝不劳民伤财;利民不害民,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多办。把为人民服务当成自己的天职,俯首为民,清政廉洁,言行一致取信于民,不做“酒精”考验的醉官;不做是非不分的昏官;不做溜须拍马的谀官;不做执法犯法的脏官。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树立在人民群众中的新形象,进而提高党的声誉,使人民群众“想不通、看不惯、气不顺”的事情逐步减少。
一首歌曲唱得好:“老百姓的嘴是那无形的碑,白是白、黑是黑,评说千秋功罪;老百姓的心是那有情的水,能载舟、能覆舟,沉没了多少权贵。天不可怕,地不可怕,就怕老百姓戳脊梁背。得人心得天下,一句老话讲到今,令人常品味。”每个领导干部要记住这句话,经常告诫自己:莫得罪百姓!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