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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8月1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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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轻罚何以为戒

袁敏杰

报载:6月19日晚,宝鸡“中国城夜总会”经理、副经理公然阻拦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粗暴打骂“制止公款吃喝玩乐检查组”人员,拒不接受检查,日前被公安机关各处以200元罚款(见7月23日陕西日报)。笔者读罢此消息,愤然与不平交加!

愤然者,宝鸡“中国城夜总会”经理、副经理竟公然粗暴拒检!他们对检查组人员又是恶言秽语辱骂,带头围攻起哄,又是抢夺扣押摄像机,经理张某甚至大打出手,恶狠狠地卡检查组人员的脖子,直至将检查组人员强行推赶出舞厅,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的公安派出所人员亦同样遭到围攻辱骂,其举止恶劣矣!

不平者,对如此粗暴阻拦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乃至以暴力威胁检查组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之徒,仅仅处以罚款便可以了事么?而且仅仅罚了200元,也未免太“象征性”了,无异于“挠个痒痒”,这实在是“敷衍了事”!区区200元,他们根本不在乎,随便一个“动作”便捞回来了。如此“处罚”,只恐怕他们以后会更加有恃无恐,何谈惩戒?

由此想到,目前社会上诸多不良现象,乃至一些违法犯罪问题屡禁不止,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否与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处理畸轻,抑或只是像征性地罚几个小钱了事有些关系呢?一些违法犯罪之徒,一些坏人恶人,正是从如此“处理”中“长了见识”、“壮了胆量”;犯法也不过如此而已,老子有的是钱,不怕你罚!于是更加肆无忌惮起来,结果使好人怕恶人,社会风气每况愈下。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一些执法者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或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所带来的全面效应!这种现象,实在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与鉴戒!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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