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字之研究
宁静去泉城济南出差,不禁为满城的名泉所陶醉。然而听当地人讲,还有一个历史悠久、赫赫有名的泉水就在济南之南,曲阜之东的泗水县,名叫“盗泉”。回来后翻阅《淮南子·说训》一文,上有一句:“曾子之廉,不饮盗泉。”是说廉洁的曾子不饮盗泉之水。后来读到陆机的《猛虎行》一诗,中有两句云:“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阿。”这似乎是从道德的角度宣扬一种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东晋时的广州刺史吴隐之却敢于饮“贪泉”而不贪,至今传为美谈。这“贪泉”,远在广州番禺,据说凡饮过“贪泉”的人,都会丧廉变贪。因此,古代为官者大凡经过这里,为了标榜自己的清白,宁可渴死,也不沾一滴“贪泉”之水。吴隐之是个有名的清官,却偏偏不信这个邪,他故意来到泉边,酌水而饮,并赋诗一首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由此看来,盗不盗,贪不贪,不在于喝不喝“盗泉”或“贪泉”之水,而在于自身具备不具备廉洁自律的素质。具备这种素质,只身处宝山而不盗;不具备这种素质,就是在穷乡僻壤也贪残如狼。
古人讲:“盗亦有道。”这“道”,而今的确大有研究的价值。
盗者,贼也。贼这个东西于私欲,是人格化了的私欲。先哲荀子有言:“窃货曰盗。”可见,最初的盗就是从偷东西开始的。
但同样是偷,却因手段和性质的不同,又可分为“小偷”和“大盗”。
“小偷”者,或以窃为生,或以偷为乐。有的昼伏夜出,撬门扭锁,入室窃货;有的衣冠楚楚,道貌岸然,混迹于车站码头,蠕动于火车汽车之上,穿梭于商店饭馆之中,贼眼闪闪,四处窥视;贼手颤颤,八方攫取;探囊取物,游刃有余;掏包抽钱,面不改色;甚而至于给出差者的皮包上划上一条尺把长的刃痕,给旅游人的衣衫上留下一道:“深刻的纪念”。直搞得一人失盗,众人恐慌;一家进贼,四邻不安;严重地破坏着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致使群众一提到小偷来,个个恨之入骨,人人怒声喊打。这是社会肌体上的一种“毒性寄生虫”,几千年来,屡杀屡生,绵延不绝。如要彻底根除,困难相当大,但也并非没有办法。只要我们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成一个物质产品极其丰富,社会精神层次极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极其高尚,政府和各级公务员公正廉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这种“毒性寄生虫”才会愈来愈少以至于最终灭绝。
所谓“大盗”,又称“官仓老鼠”。有首古诗非常传神地描绘出了它的形态:“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这类“大盗”,或窃取高位,或踞占肥缺,掌握着一定的人财物大权。有的披着“公仆”的外衣,有的挂着“党员”的“金牌”,胸膛里却跳动着一颗私欲浸透了的腐败心肠。他们或以权谋私,侵吞巨款;或收受贿赂,循情枉法;或私立名目,明拿暗送,或公悬钓饵,巧取豪夺;总之是化公为私,化人为己,将大现代化“化”成了自己家中的“小现代化”。这类“大盗”恶行,隐藏于正大光明的借口之内,溶化于温情脉脉的谈吐之中,完成于觥筹交错的盛宴之上,消匿于攻守同盟的密约之间。极难察觉,极难抓获,因而情节更为恶劣,性质更为严重,危害更为巨大,群众更为痛恨。它,一坏党风,二败国家,三害自己,所以到头来结局都不怎么美妙:不是“因嫌钱财少,致使锁枷扛”,就是“食尽鸟灭绝,人财两茫茫”。这种“大盗”,也是历史悠久,很难根绝;要彻底解决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廉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