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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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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

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

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是税务部门为控制税源、全面掌握纳税人收入情况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实行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后,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一切应纳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不论取得收入的个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都必须列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内。扣缴义务人内部多层次、多单位支付个人收入的,由扣缴义务人指定的办税人员,将支付情况汇总后编制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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