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倡导有情管理
何琴胜/文
当前,加强管理已成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主题。许多企业的实践证明,管理出效益。既然是管理,当然是严格的,人心涣散,松松垮垮,那就没有管理可言。但任何管理都是通过人去实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而人都是有感情的。因此,企业管理应该是一种“有情管理”。
但是,现在有些企业提出并实行所谓“无情管理”。倘若是把“无情”喻为“严格”,并不是不可以,尽管这些提法本身值得商榷。但如果把“无情”理解为“不近人情”,那就会把管理引向歧途。最近某报有篇报道,说浙江开化木材厂厂长胡明辉,由于管理粗暴,不把工人当人看,致使两名职工不甚忍受而自杀。这位缺人性的厂长经常讲的三句话就是:“骂是最好的管理”,“木材厂的工人像狗一样,我一呼就来”,“木材厂的人给我捡鞋都不要”。他还经常佩带手枪下车间,带着狗检查车间工作。职工们甭说接近他,即使见了他也心里发怵,颤颤惊惊。“管理”已“无情”到这个地步,这样的企业还有什么凝聚力和向心力可言?!
职工不是机器,而是有血有肉,有感情也有人格尊严的人。管理的目的不是要把职工管理得服服贴贴,不敢出声,而在于唤起职工关心、维护、发展企业的积极性。要达到这个目的,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企业的领导人要尊重、理解、关心职工,把职工真正当成企业的主人。就是当今西方国家的企业领导人也懂得,花钱虽然可以买到员工的一双手,但是却买不到他们的那颗心,而那颗心,却正是热情和忠诚的源泉。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管理者如胡明辉之流,把员工视为雇佣劳动者,随意侵犯他们的民主权益,管理上“严”而无情,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甚至把自己摆到职工群众的对立面。这样的人,势必与职工群众离心离德;这样的企业,是断然搞不好的。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决不能以“管理者”自居,而要在忠实地履行好“管理者”职能的同时,把自己也摆进“被管理者”的行列,与职工群众肩并肩,心连心,共图企业的发展大计。在我国当前的改革实践中,这类企业涌现了不少,山东水泥厂就是其中一例。该厂从投产以来的20年间,由于管理落后,累计亏损达2000万元。1990年,张才奎担任厂长。几年来,他未休一个节假日,经常冒着窑内70度的高温,汗同工人流在一起,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促使企业管理跃上一个新台阶,并迅速扭亏为盈。该厂的职工为厂长的行为所感动,愿意自掏腰包,“奖励”厂长10万元。这样的感人事例所提供给我们的启示只有一个字:情。先哲有言:“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得人心者得天下”。感情是职工心田的甘露,感情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愿所有的企业都能在“无情”的管理中作出“有情”的文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