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困难的成因及对策
王淑玲/文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如投石击水,打破了看似平静的“男女就业机会均等”的状态,女性就业困难的问题终于“显性化”了。
女性就业困难的成因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下列三种:
其一,旧观念在作祟。事实上,“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旧观念一直在一些人包括一些领导者的思想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即使各种条件相同,一般情况下,在选择就业的人员时,男性的选中率总比女性高。特殊情况例外。
其二,女性整体竞争力不强。不可否认,由于教育等方面的原因,就整体而言,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及男性,从事社会工作,女性的竞争力相对显弱。
其三,工作岗位的性别限制缩小了女性的就业范围。一些不适宜女性从业的岗位实行性别限制,当然是正确的。而目前的要害问题在于“女性不宜”的范围被无原则、无道理地扩大了,一些单位往往以“女性麻烦”为由拒绝录用女性从业。
解决女性就业困难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既需要女性整体素质的提高,更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目前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首先,要在全社会真正树立“男女平等”的共识。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中关于保护女性特殊权益的条款,把女性与男性具有平等的就业权的规定落实在具体的劳动就业工作过程中,要在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业领导中大力宣传促进女性就业的重要意义,清除传统思想意识的影响。
第二,加强女性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女性就业的能力以及与男性平等竞争的实力。要建立在政府支持下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女性就业培训体系。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均可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范围建立女性就业服务组织。要拓展女性就业领域,为女性就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在录取新生时要对女性予以特殊照顾,要避免某些行业的“纯男性化”倾向。
第三,普遍开展旨在提高女性就业心理素质的教育。目前要在女性就业前和女性就业后又失业两个侧重点上下功夫,提高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女性独立走向社会和正视下岗失业面临二次就业的心理素质。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意识,正确看待女性就业面临的困难。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劳动用工制度的逐步完善,女性就业困难这个社会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