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6年10月29日
第7版
07

中国竞走“病”在哪里

文/杨余泓

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我国男女竞走选手,9人出战三项,只有王妍获得女子10公里铜牌。国人惊诧:赛前认为能夺金争银,为何却意外地败走“亚”城?

可悲的是,我们不是输在实力上,而是输在技术上。选手们一个个连吃三张“红牌”被罚下场——先是高红苗,再是黎则文,最后是赵永胜和毛新远。而高、黎、赵三人是去年北京世界杯竞走赛三个项目的金牌得主!这难免让外国人怀疑我们三个世界冠军的水平。

竞走的技术要求重在两点:一是任何时候双脚都不得同时离地面形成“腾空”动作;二是脚在着地过程中支撑腿必须伸直。中国选手一般身材较矮,步幅较小,同欧美强手抗争需要强化自己的运动能力,依靠高频率来提高速度。而这种对能力的追求要建立在过硬的技术基础之上,否则便会带来能力与技术之间的偏离。八十年代,我国女子竞走一次次扬威世界时,并没有重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以致1987世界杯竞走赛上,徐永久、阎红、关平三位世界冠军均被“红牌”罚下。此后,也未引起技术上的警觉,反而偏重强化运动能力,于是后来又有了‘91世界杯竞走赛和’93世界田径锦标赛上,我四员大将再吞苦果的惨痛教训。

更可悲的是,每次失败后队员不是从主观上寻找技术毛病,注意完善动作以利再战,而是一味埋怨裁判对我们过于苛刻!于是中国竞走便被罚、埋怨、再被罚、再埋怨,周而复始,走进了—个“犯规怪圈”。

诚然,竞走项目同其它竞赛项目一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犯规、被罚在所难免。但高红苗的教练王春堂认为,中国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上被判罚的比例,并不比别国运动员高。遗憾的是,竞走界像这样清醒的认识毕竞太少。

今年的国际竞走联合会再次修改了规则,主要精神是: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直腿落地,裁判员在判罚时以直接观察是否腾空为标准。按理说,“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我国一部分采用弯腿落地技术的运动员应尽快纠正技术偏差,与新规则接轨,同时牢固树立裁判的临场判决至高无尚的观点,力争以标准的技术动作参与竞争。但是,我们的一些教练却认为,队员的动作已经规范,不会受新规则的太大影响,仍然按老一套的技术要领“脚踏实地刻苦训练”,同时向新闻界大谈“夺魁胜券在握”,结果到了亚特兰大,队员们接二连三地不合“标准”被罚下场。

其实,“直腿落地”并不是什么新东西,而是一个优秀运动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术。运动员在比赛中要想获胜,一靠实力,二靠技术。技术不过关,老担心吃“红牌”,实力如何发挥出来?高红苗去年在田径世锦赛上被罚下场后,有专家分析,高有一定实力,但技术不过硬,如不根本改变训练方法难有建树。果不然,一年后在奥运赛场她又重蹈覆辙。高红苗的不幸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么一个问题:我国竞走界对国际新规则的理解,若非存有偏见,至少也是一种狭隘和固执。

偏见和固执,使我国竞走多少次戟折船翻,功败垂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对这一次次的败走记录,怎不令人疾呼:丢掉偏执吧!中国竞走界。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