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原长动集团董事长于志安叛逃国外
65万美元被依法追回
最近,武汉市公证处为中国长江动力公司(集团)出具的公证文书经外交领事认证后,被菲律宾有关方面承认其法律效力。至此,轰动全国的中国长动集团65万美元流失资金已全部追回,避免了境外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1994年底,中国长江动力公司(集团)经国家批准,在菲律宾登记注册成立了中国集团菲律宾公司,于志安出任董事长。1995年,于志安畏罪叛逃国外。依据菲律宾国家法律规定,公司董事长变更等文件,需经投资者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领事认证后才能变更注册。为防止于志安侵吞巨额国有资产,武汉市公证处与中国长动集团于1995年至1996年,分别为长动集团董事会决议、决定、声明等办理了公证文书,证实于志安于1995年5月20日将中国长动集团投入菲律宾公司用作注册资本的50万美元转让给他人属个人行为,是侵吞中国国有资产、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北京青年报》97.3.20沈恭政吴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