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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4月17日
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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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亦真亦幻难取舍

李宏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中原有的许多物品已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多种需求。同时,各种新款式、新品种、多功能产品的大量涌现,更是加剧了消费品的更新换代。但许多物品对以勤俭为持家之道的中国人来说,是弃之可惜,留之无用。于是,一些聪明的厂家、商家便推出了“以旧换新”的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首先从家电产品开始,继而迅速波及到其他行业、产品。从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等家电“老三件”到现代人的“新宠”电脑、VCD等等;从自行车等大件商品到西服、羊毛衫一类小件物品。如今这种经营方式已蔚成风气“热”及全国,颇受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西安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内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无论何种品牌,只要光、电、声、像、外壳完好,都可按不同尺时折价;裕兴电脑亦开展旧机换新机业务……同类商品以旧换新,就是不同类的物品也可以以旧换新:西安民生大厦家电商场就搞过旧衣服折价买家电的活动……厂家擂鼓,商家叫阵,消费者助威,使得这种促销方式很快红遍全国。

“以旧换新”之所以受到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是因为它迎合了消费者的心理,在为旧东西提供了去处的同时,让消费者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满足了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以旧换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活跃、繁荣了市场,加快了资金的回笼和周转,促进了商品流通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这种促销方式可以说是厂家、商家、消费者各得其利,皆大欢喜。

但欣喜的同时,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在“以旧换新”的促销过程中,一些问题已日渐明显地暴露出来。它存在的最大问题便是旧物折价无统一标准,折价标准完全是由商家搞“一言堂”。这样,便经常会出现不同地区同样商品折价大不相同。据笔者观察,一辆旧红旗自行车在西安折价只有五十元左右,而在咸阳则可折价百元以上。即就是同样商品在同一城市,折价也会相差甚远。一台旧洗衣机,在西安不同的商场折价差额竟达200多元。折价标准的不统一,使得一些消费者产生心理不平衡,有吃亏上当的感觉。这也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以旧换新”究竟是怎么个“换”法?

“以旧换新”是一种使商家、消费者都受益的,十分有创意的促销手段。但一些商家恰恰利用了人们“既可处理旧物,又可享受实惠”的喜悦心理,在“最低价”、“跳楼价”、“清仓大甩卖”、“伤心价”、“极品价”等名声日益狼藉的情况下,便利用“以旧换新”搞起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把戏。某商场大张旗鼓地推出洗衣机“以旧换新”活动:凡是各种品牌的洗衣机均可折价400元换取一台价值5000余元的新型全自动洗衣机。而实际上,所换洗衣机在许多商场价格已打折至4300多元。

“以旧换新”使得旧物流向了商家,流向了厂家。这些旧物如何处理,绝大多数消费者往往不得而知。众多的消费者对此猜测颇多。这并非空穴来风。在消费过程中,“以旧换新”换来的商品经常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行列。去年冬天,笔者所在的城市就搞了一次规模颇大的“上海羊毛衫以旧换新展销会”。众人蜂涌而去,满怀喜悦地将穿旧的羊毛衫送进去,换回崭新的羊毛衫,可不几天,欢喜变成了懊丧和气愤:所谓新羊毛衫,只不过是旧羊毛衫经过“处理”罢了。送进去旧羊毛衫,换回伪劣羊毛衫,还赔了一笔钱,让消费者能不伤心、生气?

在我国旧货市场还不完善发达的情况下,“以旧换新”经营方式的出现,无异是一种喜讯,它理应健康地发展、完善。要解决“以旧换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对商家进行教育、引导的同时,应由有关部门联合携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具体规定折价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旧货的去向予以监督、公开。对那些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商家予以严惩。如此,“以旧换新”才算真正“各方得利,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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