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马友武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马友武原系水电三局安康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党委书记。1994年,安康检察分院接到群众举报,并迅速张网侦查。经查证:马在任水电三局调度室主任及安康工程指挥长期间,先后利用签核工程结算款等权力,7次收受包工头贿赂23722元。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