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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08月05日
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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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宰客刀依旧

编辑同志:

7月10日,我们一行5人,在陕西省临潼兵马俑停车场对面的成都餐馆吃了一顿难忘的午餐:一坐下,服务员便立刻给我们每人泡上一碗八宝茶,我们也就愉快地要了8个菜,两瓶啤酒和两盒饮料。可菜一上桌,我们便都愣住了:每个菜的份量少得惊人。为不让人认为我们“小气”,我们还是忍气要了两碗米饭和3碗面条。可结账时店主的要价却再也令人难忍了:一碗最多有2两的米饭要价4元,一小碗茶水要价10元,一碗约有2两的面条要价5元,一小碟黄瓜要价12元,一瓶宝鸡啤酒要价7元,一盒可乐饮料要价12元,就连吃饭的一双筷子、两根牙签、一个口香糖和一小块毛巾也要收费3元!经与负责结账的女士协商,她也仅只将每碗茶的价钱由10元降为8元。由于我们时间紧,只好照单交钱。据了解,类似成都餐馆的“宰客”现象,在相当一些旅游区、车站等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心狠的“宰客”者,损害了顾客的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损害国家的形象、败坏了国家的声誉。因此,诚望有关地区和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严厉措施,很好地对这些心狠的“宰客”者管一管。

(渭南市 朱绍轩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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