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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7年10月23日
经济与法
03

“登门作案”要防范

文/蒋雁川

近年来,流窜人员混入居民住宅区“登门”作案,严重扰乱了都市人的生活秩序,值得警惕。

在这类案件中,不法之徒往往借口上门宣传、咨询、服务、修理、推销产品、找人问事,或因原来曾与事主相识、交往等,趁机“登门作案”。

镜头一:去年底一天,西安市南郊某居民住宅小区附近,一个低年级小学生放学后,脖挂钥匙往家走时,一个陌生女人迎面而来故意问他:“你不是XXX吗”?学生顺口应道:“不对,我是XX!”那个女人一听便叫着他的名字道!“对了,就是你妈让我找你的。”“我妈我爸都没下班,我还要回家呢!”小学生说完往回走。谁知,那个女人竟悄悄地跟着他,闯进家门,把这个小学生关在厨房内,然后把屋内贵重物品和现金洗劫一空而去。

镜头二:西安市某单位家属院内,一夜之间竟丢失了三、四十辆自行车!后来案破才知,原来是两名流窜分子与一市郊农民勾结,开着一辆大型拖拉机,于深更半夜下雨之时,将该院内所有未存车棚放于楼外的自行车“搬至”车上运走!所幸的是,该车行至东郊时即被该辖区某公安派出所巡逻干警查获。

镜头三:有个“拾破烂”的人溜进看守不严的某住宅小区,趁带小孩子的保姆一时疏忽,就把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孩儿“拾”走了。至今下落不明。

此类型案例不胜枚举。在此,笔者认为,除了新闻媒介经常宣传提醒人们不要轻信“登门造访”的陌生人外,有关方面还应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予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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