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家新闻出版署蔡岐青谈维护权益
促进职工就业关心职工分配
国家新闻出版署机关党委书记蔡岐青在他撰写的《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一文中强调指出,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和企事业改革相一致的,必须在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和实施阶段性转移中,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劳动法》赋于劳动者各项权利得以落实。当前,要在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前提下,维护职工权益,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是注意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就业,安排好富裕人员。目前,正在签订“劳动合同”。工会要旗帜鲜明,凡是符合要求、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都应签上合同;对经营者假借签订劳动合同,循私舞弊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和反对;对没有签上合同的富裕劳动力,要协助行政领导搞好生产自救,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就业门路,给予分流,或经过培训后,再上岗。对职工待业后,生活发生困难的,工会要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是关心劳动者的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分配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要予以抵制;对经营者的年收入高于劳动者年收入平均数3倍以上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