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高档消费品要征税了
据《工人日报》报道,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拟对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幅度在5%左右,目前,此项规定正在酝酿之中。
早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期间,国家已开始对极少部分消费品开征消费税。如今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已明显地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其调控和聚财功能的发挥。
首先,在一些征收消费税的国家,对高档家用电器、饮料、保健品等都几乎无一例外地征收消费税,但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计征商品只有8个,上述产品均未包括在内。政府对此缺乏调控手段,导致各地盲目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近几年持续不断的彩电、VCD大战就是例证,这已影响到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
其次,某些危害人类生存环境,影响人身健康,耗资过多的应税消费品如汽油、烈性酒等税率过低,调节力度不足,而个别应税消费品如香皂等部分护肤护发品的现行税赋过高,又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有关专家建议,在目前市场价格平稳、通胀率较低的情况下,应当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合理调整部分消费品的税率,完善计税办法,从而强化消费税的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