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坐车
刘三余
七十年代,我写了一篇四五千字的侦破通讯。稿件给一记者看毕,他署上我俩的名字寄出去,很快被刊用。记者说,这次算是我坐你的车了!从那天起,我才晓得新闻这行当还有“坐车”一说。
八十年代,有位热心朋友邀我为某人写篇稿件,当时我手头正忙,并且,我为某人已发过报告文学,遂婉言推辞了。不料二天热心朋友又拉来一位记者朋友说项,还是头天的差事。记者朋友说,人民日报还有别的省级报纸就某人的事迹已向我约稿,你管写,我管发。我这人心软,想头天得罪了一朋友,二天再得罪一双,不就一篇稿件嘛,便应允下来。稿件写成了,记者让热心朋友抄好时,他就笑着对我说,我供职的报社就不要署你的名字了,否则,人家要说我坐你的车呢。结果是,记者供职的那个报社就自然以他的名字见报,而别的报纸,一个字腿儿也未刊用。
九十年代,由我主笔与两位同志合写了某单位的一篇长稿,考虑到这个单位的那位通讯员处境尴尬,出于“拉兄弟一把”的善良,就在后边也挂上了他的名字。孰料见报之后,才发现与我真正的合作者的名字统统被“枪毙”了,而那位坐车者的名字却赫然在目。为一篇稿件要闹个水落石出,似无必要,但大家心里都明白,是那位通讯员坐上车以后,于“活动”中施展手脚,竟把我的两位合作者踹下车去了。
限于篇幅,我只是沿时间顺序仅仅选择了上边三个坐车的事例。明白人不难从中看出,这坐车的行当不仅后继有人,而且本事年年见长。什么拉、捧、骗、抢、踹等诸种手段,令人防不胜防。古人云:盗亦有道,就说剽窃他人文章的文贼,其“道”大概就像老鼠一样习惯于沿墙根偷偷溜,弄不好被曝光,就只有丢人现眼狼狈。而坐车的呢?却从未听说过有“翻车”的。似乎是人有多大胆,车能坐多远。从拉车人自身检查,一是囿于面情,二是没有诉诸法律解决的意识,三是觉得为一篇稿件较真,也没有那个精力。难怪乎坐车人愈来愈胆正,只想着坐车比拉车舒服,至于什么劳什子人品也就顾它不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