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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3月11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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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没收”却不退还“犟子”民警被关禁闭

商州市公安局狠抓公安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严厉惩处败坏公安机关声誉和人民警察形象的人和事,近日在春季整训大会上,公开宣布对违法处罚他人的沙河子派出所民警张建良关禁闭三天。

今年元月23日,张建良同本所司机开警车执行公务,途经沙河子镇拉林子村时,发现该村寇阿青在自家门前摆放鞭炮出售,当即下车,不做过细调查了解,将其价值89.88元的鞭炮没收装到车上拉走。返回途中,寇阿青的父亲寇武玉挡住警车,声称自己已于元月18日在市公安局办理了《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并出示了该证,要求退还被没收的鞭炮。张建良不听申辩,回所后将鞭炮交给所长。后寇武玉多次赶到派出所找到张建良,再次出示了《许可证》要求退还鞭炮,张以所长不在鞭炮无法取出为由进行推托。寇武玉无奈回家后先后10多次向派出所打电话要求退还鞭炮,仍未得到解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月14日,市公安局局长李国章接到寇武玉的上访材料后,当即指示市公安局纪检委派员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殆害于民。

2月16日,该局在春季整训大会上全文宣读了寇武玉的信访材料,要求全局民警体察社情民意,公正、廉洁、高效、文明执法,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同时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责令张建良赔偿当事人电话费、误工费等122.88元,关禁闭三天。

对违纪干警关禁闭的作法在商洛地区公安机关尚属首例,在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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