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务院原部分部委改革前后名称
改革前
1.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2.煤炭工业部
3.机械工业部
4.冶金工业部
5.国内贸易部
6.轻工总会
7.纺织总会
8.林业部
9.国家粮食储备局
10.航天局
11.国家原子能机构
12.国家体委
13.化工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政府职能合并
14、广播电影电视部
改革后
部门撤消。改为国务院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总理兼主任,有关部长任成员。
国家煤炭工业局
国家机械工业局
国家冶金工业局
国家国内贸易局
国家轻工业局
国家纺织工业局
国家林业局
名称不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
不变
不变
撤消,其职能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替
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