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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5月20日
经济与法
03

骗你没商量

公路运输信息部,本是一个给货物承运方、托运方提供灵通货运信息的场所。但是,在一些不法业主的操纵下,信息部竟成了欺诈过往外地司机的“老虎口”。这些司机,少则被诈去百元,多者达千元。

4月25日下午4时,郑州市某运输公司司机卢某、齐某各驾一辆河南省牌照的空载货车从新疆返回。途经西安市三桥镇时,被三个小伙子拦住,说有一批到郑州的货,装货地点在西安,问他们拉不拉。在这伙人的带领下,卢、齐二人来到了位于枣园西路的“兰运公路运输信息部”。信息部里的一位工作人员看了二人的驾驶证、行车照,取出一张上面印有承运人、托运人、装货地点、运达地点等栏目、笺头为“兰运公路运输信息部”的纸张,与二人签定了运输合同,卢某、齐某向信息部交付了200元的中介费。拿着合同细看时,二人才发现,原先说好的装货地点竟变成了渭南。这一变化,让卢某、齐某起了疑心,不想做这笔生意,就向工作人员索要交付的费用和信息部工作人员看后没有归还给他们的证照。谁料,刚才还是彬彬有礼的小伙子,一下子变得蛮横粗暴。二人据理以争没有结果,万般无奈拨打了“110”。

4月26日中午,河南省司机王某驾驶一辆金杯客货两用车返回家乡,在“掮客”的带领下光临了“兰运公路运输信息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货是化妆品,在潼关装货。因为“掮客”说货在西安,加之河南司机对西安比较陌生,以为“潼关”是西安的一个地名,便爽快地应下了这笔生意。付了350元的中介费后,王某一路打听着寻找“潼关”。直至走到了西临高速公路口,蒙在鼓里的王某才明白,离潼关还有200公里。再向巡逻至此的交警一打听,顿觉上当,即折回西安报警。

5月4日,南京司机赵某一肚子怒气从华阴县返回了西安,向警方报警。前日,给“兰运公路运输信息部”交付了400元的中介费后,他按照合同中指明的装货地点,驱车来到了华阴县坡头南村,来拉所谓的印刷设备,结果自是不言而喻。当地警方告诉他,不久前,有一辆河北的货车也被骗到此。

短短的十天时间,外地司机就报警被骗3起,被骗金额达1000元。

针对这一新出现的治安热点问题,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对枣园西路上的信息部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一方面,他们对枣园西路上的27家信息部逐一造册登记,对经营业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无证照和经营中有欺诈行为的信息部采取坚决取缔、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对有欺诈行为的业主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处理。被骗的外地司机对于警方的及时出警、快速处理,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在枣园派出所,负责此案的副教导员宫军根和办案民警张功贤、周海滨等人接受了采访,对这类案件的一些特点做了分析:一是不法业主选择过往外地司机为侵害对象,并虚设了一个距西安200公里以外的装货地点。当司机到达指定装货地点发现受骗后,感觉再往回返既耗时、耗力,又耗钱,而报案后能否迅速挽回损失还是一个未知数。二是不法信息部采取了一些手段逃避打击。如信息部的业务员频繁更换,当受害司机诘问或公安机关调查时,业主往往以业务员私自办理、不知道此事为由,予以推托。三是诈取的钱财比较少又比较分散,给从重处理带来了困难。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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