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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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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不得越权减免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法规,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以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通知强调,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政府不得超越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减免企业所得税;各地区不得采取即征即退的做法,变相减免企业所得税。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情况,包括股票上市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凡违反国家统一政策规定,擅自降低税率、减免或变相减免税收的,都要立即纠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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