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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企业今年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确定
本报讯 根据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全国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经测算,1998年我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为:全省实际平均工资增长达到3%至5%,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5%,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一倍以上的企业,在执行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时,原则上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基准线或上线的,必须报同级劳动政府部门审批。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