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再就业观念上的错误
口文/杨柏欢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获得再就业机会,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目前在一些下岗职工中根深蒂固的传统择业观,令其丧失了许多再就业机会。
一、择业追求“高薪、体面、舒适”
某些下岗职工持不切实际的超前择业观念,一味追求高薪、体面、舒适的职业,不愿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据报载,不久前,南京市为了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从轻工、冶金、机械、化工、纺织等部门清退了一大批农民工,腾出4000多个工作岗位供下岗人员挑选,然而,腾出的岗位有3000多个没有人愿意顶上去。最近该市又不得不再聘农民工上岗。
二、“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不是就业”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收入稳定,福利待遇好,人们思想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样的错误观念:“在公有制单位工作光荣,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不是就业是打工。”这种错误观念仍阻碍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企改革的深入,企业办社会局面将会被打破,国企职工再也不能免费享受企业提供的各种福利。因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必须破除传统紧抱“铁饭碗”的择业观念,大胆地去非公有经济中大显身手,实现自身价值。
三、“务农不是就业”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林、牧、副、渔、乡镇企业等大农业经营格局的逐步形成,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将会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虽然,近几年,农业仍只能吸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但我国广大农村的发展前景是不可限量的,农业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产业之一。因此,下岗人员应该摒弃“务农不是就业”的陈旧观念,放眼未来,勇敢地选择务农这一职业。事实上,有很多城市居民“上山下乡”主动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大都获得了较高的劳动报酬。
四、“临时性工作不是就业”
在许多人眼里,只有全日制的工作才是就业,而临时性工作则不是就业,因而,许多下岗职工常常对临时性工作不屑一顾。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也将“部分时间工作者”(即临时性工作者)排除在失业范围之外。临时性工作照样能获得收入,说不定其收入还远远高出某些全日制的工作收入。目前,对下岗职工来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应该珍惜自己面前的临时性就业机会。比如,季节性临时工、钟点性临时工等。
观念的转变,能给下岗职工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广阔的就业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