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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7月21日
社会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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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部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高校调整收费标准

报讯 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日前发出通知,调整了在陕部属普通高校和部分省属普通高校的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我省境内实行招生收费并轨的部属普通高校及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98级本专科生的学费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见附表)。

通知规定我省境内凡进入国家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因其培养成本较高,其98级本专科生的学费可在调整后的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各高等院校学生的住宿费仍按500元/人学年收取。

(刘宗文韩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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