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安市政府最近发出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表明,西安市环境空气污染接近1/4是NOx所产生(主要来自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鉴于汽车尾气的污染对市民的健康已构成严重的威胁,通知要求本市在用的机动车(含50以上的摩托车),凡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要采取先进的汽车发动机清洗技术或先进的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进行处理,由市环保、公安部门发给《机动车辆污染排放合格证》和车辆年检证,否则不得上路。
(继春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