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假离婚骗住房违法
省房改办将出台相关政策
本报讯 “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假离婚,从而达到多占标准价住房者,属违法行为,将以贪污和侵吞国有财产罪论处。”就目前一些媒体披露的借假离婚多占住房的现象,省房改办主任张全笙作出上述表示。
张全笙说,我们已注意到社会上出现的为要房而假离婚现象,“据了解,去年以来,社会离婚率有上升趋势,尽管因素有多种,但不排除其中有一些是为多购标准价住房而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假离婚者”。据他介绍,省直某机关最近已查处了类似问题,当事人受到限期交出住房、撤销职务、党员延期转正等处理。并对出具假证明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他在谈到产生这个现象的原因时说,根据省上房改的政策,按一个家庭只可拥有一套标准价住房的有关规定,有些不在同一单位的夫妇双方,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按规定必须退回其中一套。但有的人受利益驱动,采用不正当手段,以离婚等方式使一个家庭分解为两个,从而达到占有两套标准价住房的目的。他说:“这样做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大,使国有财产被多占房者贪污和侵吞,因此说这是违法行为。
他还透露,为了有效制止以假离婚来骗取住房的行为,省房改办拟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以标准价购买部分产权住房后,夫妻离婚属法院判决者,住房应以判决书财产分割为准,部分产权分割给哪一方,那一方即可用成本价购买全部产权住房;若协议离婚,原则上是谁带孩子谁占有住房。夫妻协议离婚,且占有两套住房者,除带孩子方可购买一套住房外,另一套住房产权单位必须收回另行分配。(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