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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1月27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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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保险须验单

王志强

随着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险种的发展,保险中介特别是保险代理人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为方便人们投保创造了便利周到的条件。与此同时,保险代理人队伍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之一些人冒充保险代理人,利用“撕单”、“埋单”、“假单”等手段,牟取不义之财,坑害广大投保户,值得大家警惕。

所谓“撕单”,就是当投保人交完保费后,保费便被代理人侵吞,保险单同时被销毁。“埋单”,就是代理人把保费和保单扣押,并不上交,不出保险事故则独吞保费,等出险之后再交保险公司理赔。而“假单”,则完全是利用假冒保险单及印章进行欺诈,保户的利益更无从保障。

为了防止投保上当受骗,投保人一般应直接到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合法代理机构办理投保手续。对于上门推销保险业务的代理人,须核对其身份证明、保险代理资格证及有关代理委托证明资料。其次在投保时须仔细验明保险单,从保险单的格式、防伪标志及保险机构印章等方面仔细鉴别真伪,确保保单完备无假。签写保单时,须仔细核对保险条款,如理赔范围、除外责任等核心内容必须详细审阅,不留疑义。此外还须核对投保金额、保险期限、保费缴纳数额及方式等关键内容,使保险单从格式到内容都完整无缺。办好保险后,一定要留存保单作为凭据,不可随意交付他人借用或代管。投保期间或后续期间遇到疑问,投保人应直接向保险公司查询,核对自己投保的保险是否如实上交公司,以确保万无一失。如果不慎上当受骗,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及公安机关报案,以便提醒其他投保人留意防范,并帮助追查不法分子,清除那些损害保险公司及投保人利益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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