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9年02月11日
劳动视野
02

广州强制个体户、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

广州市近日起强制个体户、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

据了解,从一月六日起,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在工商局设立办理保险窗口,与工商年检一起实行一条龙服务。凡不提供参加社会保险凭证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年检。缴费标准为:私营、个体户业主以不低于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九缴纳;雇工以本人月实际工资的百分之十九缴纳(最低不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两者缴纳上限均不得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同时,广州市明确,无广州户口的外来工,也可办理养老保险。

放大 缩小 默认